迁安市惠昌大街北侧燕山大路西侧地块(No.2022-13-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9-16
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迁安市惠昌大街北侧燕山大路西侧地块(No.2022-13-1)总面积为36018m2(合54.08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1'18.33",北纬39°58'24.52″。该地块一直作为农业用地使用,历史上无其他用途,该地块将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
(1)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17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
(2)6个点位(含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石油烃、铜、镍、铅、镉、砷、汞均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VOCS、SVOCS、铬(六价)全部未检出。地块内检出项目的最大值与对照点检测结果比较偏差不大,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3)地下水样品pH、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菌落总数、总β放射性、铁、锰和钠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特征因子有机农药类DDT(p,p'-DDE、p,p'-DDD、p,p'-DDT、o,p'-DDT)和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石油类和其他监测因子均未检出。
调查结果表明,本次检出的物质均未超出筛选值,可认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规划安全利用,无需对本地块进行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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