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内建设用地地块(No.2021-22-3-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10-25
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8 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组织召开了《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内建设用地地块(No.2021-22-3-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单位迁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唐山市宇奥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内建设用地地块总面积为58682.3m2(合88.023亩),主要为农用地,历史上无其他用途。迁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供的《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内建设用地地块(No.2021-22-3-2)规划条件》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45个土壤样品,本次检测共检测表1中规定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表2中有机农药类DDT(p,p'-DDT、o,p'-DDT合量)和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石油烃(C10-C40)及pH,总计53项。本场地初步调查点位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检出外,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他检测因子全部未检出。地块内检出项目的最大值均比对照点检测结果高,但是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按规划用地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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