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地块(No.2021-22-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10-01
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地块(No.2021-22-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委托单位迁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报告编制单位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调查地块位于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内地块总面积为43738.2m2(合65.607亩),主要为农用地,历史上无其他用途。根据迁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供的《迁安市滦河七号岛地块(NO.2021-22-7)规划条件》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9个土壤采样点位,最大取样深度为2.5m,共计土壤样品18件、平行样2件,对照点样品1件,总计22件样品。共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因子,检测结果表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总铬和pH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VOCS、SVOCS、铬(六价)全部未检出。地块内检出项目的最大值均比对照点检测结果高,但是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规划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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