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花园街南侧、阜安大路西侧地块公示
2023-06-08
迁安市花园街南侧、阜安大路西侧地块总面积为65343.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82046°,北纬40.015769°。调查地块历史上西北侧存在叉车、装载机销售点、建筑瓷砖销售点、卷板作坊;西南侧存在换热站一处,换热站东侧存在物料堆场(主要为木材)、矿山配件加工厂;地块中部为新华书店仓库及家属院、联通大院;地块南侧原为黄纸庄住宅,后拆除种植树木;地块东侧为公园。调查地块收储后规划为居住用地。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经过对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结果和现场踏勘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调查单位认为不同的调查方式得出的结论之间基本能够互相印证,调查结果是真实可靠的。
(1)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目前西侧存在施工过程,历史上存在卷板作坊、矿山配件加工厂和换热站,从污染识别角度分析,地块内可能存在潜在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2)地块东侧紧邻区域存在两处加油站,分别为中国石化加油站和中恒石化加油站,对调查地块可能产生石油烃污染,识别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因此,确定本次需要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因子和石油烃,地下水检测项目为39项基本因子和石油类。
初步认为:地块内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较大,故为安全起见,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开展第二阶段污染确定工作,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历史和现状情况,在该地块区域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布点,最终确定本地块内设置土壤采样点位23个。本地块最大取样深度为4.4-4.5m,共计土壤样品51件、平行样7件,总计58件样品,共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因子和石油烃。
根据检测数据可知:经检测,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铬(六价)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有检出,检出项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本次检测共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9项常规指标和特征因子石油类。
(1)地下水样品基本项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挥发酚、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硫酸盐、氯化物、锌等重金属、砷、氨氮(以N计)、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均有检出,亚硝酸盐(以N计)W1点位有检出,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
(2)地块地下水样品浊度超过Ⅳ类标准限值,主要原因为地块浅层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地块含水层的主要岩性为卵石层,填充中粗砂,卵石层上部地层主要为细砂,若建井滤料选取粒径较大,细砂容易穿过监测井的滤网,导致地下水浊度偏高。
(3)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饮用水由市政供水系统统一供水,不涉及饮用地下水的情况,因此无饮用地下水途径。浊度指标不具有挥发性,在无相关暴露途径的情况下,认为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
调查结果表明,本次检出的物质均未超出筛选值,可认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规划安全利用,无需对本地块进行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