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蓝海实业有限公司地块调查报告
2023-06-04
唐山市蓝海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块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沙河驿镇潘庄子村村西,总面积114753.9m2(合172.12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46804°,北纬39.896217°。四至范围西至山,北至迁安市海通工贸有限公司,南至山,东至潘庄子村。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M),其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限值。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对资料整理分析得出: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曾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存在潜在污染物,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初步采样调查
(一)方案
综合地块不同时段利用情况、地形地貌、周边状况及地块污染识别,根据地块地形地貌及功能分区进行布点,I、II、III级阶地根据重点关注区域、重点污染设施分布情况,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点位主要设置在重点设施或地下槽罐、水池区域,优先选择在最有可能有污染的位置进行布点;IV、V级阶地在通过重点设施处判断布点后,对照40m*40m网格将其他未布设点位进行系统布点。根据污染识别最终在地块内布设75个土壤采样点,根据现场观察的实际情况和现场快速测试设备PID等辅助判断,适当调整采样深度和层数。
为查明污染物分布情况,在厂区内布设了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监测井19眼,所有点位均钻探至岩石层,布设精度约为4590m2,但是在钻探过程中第四系未见水,故现场未成井。考虑到调查地块包气带防污性能相对较弱,布设了9个碳酸岩类裂隙水监测点。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因子和钒、氰化物、钴、锑、铍、2,4-二硝基酚、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石油烃(C10-C40)、锌、硒、钼、氟化物、氨氮、1,2,4-三氯苯、1,2,3-三氯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苯酚、2,4-二甲基苯酚、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二苯并呋喃、锰、苊烯、pH、硫化物。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9项常规指标+特征因子铍、锑、镍、钴、钼、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总量)、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三氯乙烯、钒、苯胺、2-氯酚、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1,3,5-三甲苯,1,2,4-三甲苯、苯酚、4-硝基苯酚、苊烯、苊、芴、菲、芘、苯并【g,h,i】芘。
(二)结果
本地块初步采样分析土壤中共检出超过本地块土壤风险筛选评价标准的污染物共3种,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土壤超标点位6个,分布为T3冷却水池、T6粗苯中间槽及油水分离器、T8硫铵结晶干燥区、T9硫铵母液槽罐区、T15焦油中间罐区和T11脱硫反应器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采样分析。
本地块初步采样分析地下水监测结果超过III类标准限值的因子包括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锰、氨氮。
二、详细采样调查
(一)详细采样方案
本地块详细采样分析在超标点位周边加密布设32个土壤采样点,地块东侧无明显人为活动及影响位置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100个土壤样品,主要检测因子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
(二)详细调查结果
详细调查阶段XD04、XD18、XD20、XD22、XD26、XD27点位超标。
- (三)详细调查补充采样方案
根据初步调查及详查阶段的超标点位分布,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在初步调查T3、T6及详查超标点位XD04、XD20、XD27、XD26周边进行加密布点,编号分别为BC06、BC07、BC08、BC09、BC10和BC11。同时在地块内增加一个W10地下水监测点。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9项常规指标+特征因子铍、锑、镍、钴、钼、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总量)、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三氯乙烯、钒、苯胺、2-氯酚、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1,3,5-三甲苯,1,2,4-三甲苯、苯酚、4-硝基苯酚、苊烯、苊、芴、菲、芘、苯并【g,h,i】芘。
- (四)详细调查补充调查结果
本地块详细调查补充结果显示:详细调查补充采样分析阶段6个点位土壤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详细调查补充采样分析阶段中土壤采样点XD07、XD09、XD10、XD03、XD01、BC07、T4、BC06、XD06、XD05、XD12、XD30、XD14、XD09、XD31、XD28、XD29、XD15、T12、T13、XD19、XD25、BC08、XD17、XD16、T52、BC09、T17、XD24、XD23、XD21、XD32、BC10、BC11、T14、XD23及XD24点位连接范围图为超标范围。
三、建议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中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且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第二类用地的管控值标准,建议尽快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危害情况,确定场地的修复目标。

